中国铝业: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25 18:13:59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4年度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4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 6
合并利润表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 10
公司资产负债表 11 - 12
公司利润表 13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
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65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7041_A01号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7041_A01号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
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
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7041_A01号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
能导致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
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7041_A01号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 晶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二娜
中国 北京 2025 年 4 月 27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 等6家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060万元。其中云铝股份出资1,800万元,持股25.50%;佛山市成拓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成拓”)出资1,500万元,持股21.25%;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出资1,300万元,持股18.41%;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60万元,持股17.85%;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7.08%;云南雁昆经贸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7.08%;镇江碳素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2.83%。2006年,佛山成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8%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永信德铝业有限公司,其余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无变化。
2007年至2015年期间,本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060万元陆续增加至103,506.4727万元,其中云铝股份出资49,354.1818万元,持股47.68%;冶金集团出资44,725.0909万元,持股43.21%;佛山成拓出资3,120万元,持股3.01%;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923.20万元,持股2.83%;佛山市永信德铝业有限公司出资1,760.00万元,持股1.70%;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出资1,160.00万元,持股1.12%;镇江碳素有限公司出资464.00万元,持股0.45%。
2015年至2018年期间,云铝股份继续对本公司增资共计40,0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03,506.4727万元增加至143,506.4727万元,由于其他股东方未同比例出资且股东内部进行股权转让后,各方股东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云铝股份出资96,628.8537万元,持股67.33%;冶金集团出资38,716.8435万元,持股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