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协议转让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75号)
公告时间:2025-11-20 16:40:27
本资产评估报告
依据中国资产评
估准则编制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协议转让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共 1 册/第 1 册
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 2075 号
上 海 财 瑞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CAI RUI ASSETS EVALUATION CO.,LTD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次评估使用,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
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和公开其中部分或全部信息
2025 年 8 月 25 日
评估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声明......1
第二部分 评估报告摘要......2
第三部分 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
二、产权持有单位概况......6
三、评估目的......6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6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9
六、评估基准日......9
七、评估依据......9
八、评估方法......12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4
十、评估假设......16
十一、评估结论......17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18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9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20
十五、签名盖章......21
附 件......22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1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协议转让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 2075 号
摘 要
一、委托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委托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三、产权持有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四、经济行为:根据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2025-68)、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三期捷运处置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2025 年 6 月24 日),本次经济行为是拟资产协议转让。
五、评估目的:资产协议转让
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涉及的浦东机场三期扩建捷运系统工程(除 T1、S1、T2、S2 车站土建等工程),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委估资产账面净值为 156,802,842.98 元。
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八、评估基准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九、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十、评估结论:经评估,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为
2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协议转让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 2075 号
正 文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协议转让行为涉及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
部分固定资产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委托人 1:
公司名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16599A
法定代表人:冯昕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8848.134 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8 年 2 月 11 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启航路 90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机场运营;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服务;保税仓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互联网上网服务;住宿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商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厨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健身休闲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外卖递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人 2:
公司名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84295X
法定代表人:冯昕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5000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9 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机场启航路 90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机场运营;建设工程施工;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商务服务;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除与本经济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人外,无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即委托人 1。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资产协议转让。
根据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2025-68)、上海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三期捷运处置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2025 年 6 月 24 日),本次评
估目的是为满足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资产需要,对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建筑物附属设施以及工程设备,主要包括浦东机场三期扩建捷运系统工程(除 T1、S1、T2、S2 车站土建等工程)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资产受让方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人 2),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为协议转让,故评估结论仅适用于本次交易,如交易方式转变为其他方式,则评估报告无效。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涉及的浦东机场三期扩建捷运系统工程(除 T1、S1、T2、S2 车站土建等工程),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经审计的资产账面净值为 156,802,842.98 元,与委托人委托评估时的经济行为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