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8 18:56:30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2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行大厦 7 楼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0,665,590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06,881,110 股的 45.17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2,563,914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6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4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8,101,676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1%。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庆城县金城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的
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1.00 1,895,943,090 99.7515% 2,726,600 0.1435% 1,995,900 0.1050% 通过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00 1,895,943,090 99.7515% 2,845,900 0.1497% 1,876,600 0.0987% 通过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00 1,895,941,290 99.7514% 2,728,400 0.1435% 1,995,900 0.1050% 通过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1,895,069,986 99.7056% 3,352,004 0.1764% 2,243,600 0.1180% 通过
关于拟收购庆城县金城村镇银行设立
5.00 1,859,862,647 97.8532% 38,991,243 2.0515% 1,811,700 0.0953% 通过
支行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刚、刘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