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8 18:19:51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3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 10 号和盈中心 C 座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622 人,代表股份 583,772,1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9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427,350,097 股,占上市
156,422,0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19 人,代表股份 24,691,4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9 人,代表股份 24,691,4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6,20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31%;
反对 87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3%;弃权6,6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2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377%;反对 87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290%;弃权 6,6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33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15,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94%;反对 7,948,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5%;弃权 6,7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5,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19%;反对 7,948,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1904%;弃权 6,7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7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0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78%;反对 7,954,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6%;弃权 6,7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6,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59%;反对 7,954,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2155%;弃权 6,7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78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3、《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19,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01%;反对 7,94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2%;弃权 6,7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585%;反对 7,94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1592%;弃权 6,7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823%。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97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7%;反对 8,078,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9%;弃权 6,7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6,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26%;反对 8,078,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7197%;弃权 6,7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977%。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5、《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88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93%;反对 8,133,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3%;弃权 6,7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0,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938%;反对 8,133,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9405%;弃权 6,7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57%。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17,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96%;反对 7,956,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9%;弃权 6,69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6,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484%;反对 7,956,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2228%;弃权 6,69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288%。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7、《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同意 569,113,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90%;反对 7,953,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4%;弃权 6,7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2,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26%;反对 7,953,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2115%;弃权 6,7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55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11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99%;反对 7,946,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2%;弃权 6,7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45%;反对 7,946,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2.1835%;弃权 6,7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2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036,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6%;反对 8,737,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0%;弃权 26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