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此为准
公告时间:2025-11-17 20:26:45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74.03 亿元(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7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0.65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
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6 亿元、1.27 亿元和-3.78 亿
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2025 年
度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无评级。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中诚信国际有关业务规范,中诚信国际将在发行人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应按中诚信国际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发行人信用评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有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外部经营环境等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中诚信国际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政策规定、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中诚信国际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三、发行人业绩波动较大
2024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87.16 亿元,同比增加 1.18%;营业利润
为-23,103.67万元,同比减少196.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821.03万元,同比下降 396.95%,净利润下滑主要系一是大气工程业务受项目完工进度等影响毛利下降;二是应收款项受账龄迁徙影响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三是个别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多重因素影响,若相关不利因素持续出现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392.78 万元、
87,694.56 万元、149,178.91 万元和 27,450.38 万元,2023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16.79%,202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70.11%。
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较快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公司所开展的环境治理相关业务受宏观环境、上下游产业链景气度、客户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市场价格以及当地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若相关不利因素持续出现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下滑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16、1.10、0.88 及 0.87,速动比
率分别为 0.96、0.95、0.72 及 0.74,偿债能力指标有下滑的趋势。
五、有息债务规模较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112.91 亿元、116.00 亿元、
113.68 亿元和 112.61 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0.34%、69.37%、65.63%和 66.00%。发行人与银行保持了较好的银企关系,银行借款的利率较低,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具有一定合理性,以上事项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受限资产规模较大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价值合计 898,626.40 万元,占当期净
资产比例为 121.38%。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与多家合作银行保持良好
的合作关系,无不良信用记录,但若受限资产较多,变现能力较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偿债能力。
七、运营业务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大气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水务、资源利用、低碳节能等领域,是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业务、市政供排水、余热发电公司目前聚焦的核心业务方向,其中运营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前期建设资金投入较大,未来可能存在资本支出压力。
八、2025 年半年度及三季度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3.81 万元,同比下滑 82.59%。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北
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发行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52.63 万元,同比下滑 67.15%。
前述净利润下滑原因主要为一是水务板块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及地方政府预算收缩影响,收入出现一定下滑;二是大气业务受到发电量周期变动及受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扩张的影响,导致燃煤发电机组发电量略有降低;三是资源板块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处置量需求下降、行业存量竞争加剧导致成本上涨的宏观环境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若相关不利因素持续出现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存量长期运营项目持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及利润来保持稳定。针对大气业务板块,发行人通过组织架构调整、运行指标管控、节能优化等提质增效措施,进一步压降经营成本。水务业务板块整体经营依然稳定,未来水务板块将以轻资产公司为载体加速推动工程建设、建设管理、委托运营、设备销售、技术服务、管理咨询、集中采购等轻资产业务,在获取新的业务增长的同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水务板块作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及稳定的现金流来源,未来公司将依托四川发展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水务运营规模。净
利润持续下滑的可能性不大。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0.65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4.46 亿元、1.27 亿元和-3.78 亿元的平均值)。按照合理利率水平计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依然符合发行条件。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4 亿元、8.77 亿元和 14.92
亿元,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正流入,2024 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度上升 70.12%,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现金流获取和抗风险能力。2024 年,公司提前
偿还了 13 亿元有息负债;2025 年上半年,公司提前偿还了 7 亿元有息负债,
发行人债务压力明显降低。发行人作为四川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与各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
能力。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融资授信总额 211.77 亿元,已用
授信额度 113.16 亿元,剩余可用授信额度 98.61 亿元。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与多家银行保持合作,授信额度较为充足。发行人仍具有较为稳定的偿债能力。
鉴于“双碳”背景下我国环境治理行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不断加强对环境治理行业的布局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且发行人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及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预计发行人净利润下滑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可支配的发行人股权存在高比例质押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41.8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98,059,48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93%。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受限主要是为了向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而将其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抵质押所形成的。目前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股权质押
事项对发行人经营、融资环境及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良影响。若未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比例持续增高,持股比例持续降低,将可能造成对发行人控制力度降低的风险。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风险事项
环保产业的发展与国家制定的环保标准以及政策的执行力度密切相关,对政策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未来国家环保政策有所放宽、监管力度有所减弱,或者相关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将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大气治理、市政水务、资源利用、低碳节能等业务板块,在与同行业公司的竞争中,公司依靠技术和服务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地位,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