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4 19:14:29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5-116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 2号楼 19 楼厦门合
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1名,代表股份总数525,666,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76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521,876,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09人,代表股份3,790,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邢志华律师和荆日扬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300,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03%;反对 350,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667%;弃权15,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24,0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355%;反对 350,8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1%;弃权 15,4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102,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6%;反对 538,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25%;弃权
25,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25,9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092%;反对 538,8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60%;弃权 25,5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9%。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54,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35%;反对 566,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8%;弃权45,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78,0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454%;反对 566,7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20%;弃权 45,580 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5%。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54,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35%;反对 566,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8%;弃权45,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78,0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454%;反对 566,7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20%;弃权 45,5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5%。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60,1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46%;反对 540,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28%;弃权
66,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83,8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985%;反对 540,1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503%;弃权 66,3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3%。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55,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38%;反对 566,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8%;弃权43,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79,6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76%;反对 566,8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47%;弃权 43,8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7%。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61,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48%;反对 566,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8%;弃权3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84,9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75%;反对 566,8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47%;弃权 38,5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8%。
3.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92,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07%;反对 538,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25%;弃权35,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15,9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53%;反对 538,8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60%;弃权 35,5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7%。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4,952,0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641%;反对 566,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8%;弃权147,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8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75,76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465%;反对 566,74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20%;弃权 147,8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15%。
3.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5,050,8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8%;反对 562,2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0%;弃权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74,55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529%;反对 562,24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35%;弃权 53,5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24,901,5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44%;反对 642,0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21%;弃权123,0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25,25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140%;反对 642,04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88%;弃权 123,08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邢志华律师和荆日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