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6 18:07:45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2.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7.4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3.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63 元/股
4.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0 人
5.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6)。
(三)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六)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
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八)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九)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定预留
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调整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5-108)。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9 日
(二)授予数量:57.45 万股
(三)授予人数:40 人
(四)授予价格:11.6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预留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截至本公告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 日股本总额比
(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例
龚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4.40 25.07% 0.06%
核心骨干人员(39 人) 43.05 74.93% 0.16%
合计 57.45 100% 0.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50%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不低于 1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锁比例的确定原则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指标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100% 100%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 2024 年的实际增 70%≤A/Am <100% A/Am*100%
长率(A)
A/Am <70% 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A/Am≥100% 100%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