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0-30 16:01: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旭生物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120,029.8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5,584.63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59,686.03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
(%) 用状态时间
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 100% 2024 年 11 月
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 100% 2024 年 11 月
募集资金使用 改造项目
情况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0% 2024 年 11 月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00% 2024 年 11 月
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54.17% 2026 年 1 月
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15.7% 2027 年 12 月
是否影响募投 □是 √否
项目实施
注:以上数据为截止2025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拟授权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是否符合 是否存
预计年 是否构 安全性 在变相
产品名 受托方名 产品类 投资金 收益类 化收益 成关联 高、流动 改变募
称 称 型 额 型 率 交易 性好的要 集资金
(%) 求 用途的
行为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1000 保本固
(可提前 杭州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2.65%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10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3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1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3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10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3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2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3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7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3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3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15%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大额存单 华夏银行 其他: 1000 保本固 3.05% 否 是 否
(可提前 大额存 万元 定收益
转让) 单(可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3000 保本固
(可提前 华夏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3.05%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1000 保本固
(可提前 杭州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2.90%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其他:
大额存单 大额存 2000 保本固
(可提前 杭州银行 单(可 万元 定收益 2.65% 否 是 否
转让) 提前转
让)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