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2025-0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9:44:03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配套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监事会”改“审计委员会”或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的调整等,未在表格中对照列示。
  2、删除“第八章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原制度“第六章董事会秘书”的内容,将部分条款合并至“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维护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修改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 公司由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
                                                                                    修改
 体变更设立,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 体变更设立,吴江市盛信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苏州市工商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苏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20584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000025357 的营业执照。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14102279K。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
                                                                                    修改
 区小平大道 8 号。                        区小平大道 8 号。
                                          邮政编码:215233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修改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修改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 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修改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
                                        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修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方式。                            的其他方式。
公司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公司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可转债持有人在转 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可转债持有人在转
股期内自由或通过触发转股条款转股,将按照 股期内自由或通过触发转股条款转股,将按照
约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上市交易的股票。 约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上市交易的股票。
转股产生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转股产生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定期办理注册资本增加事宜。        董事会定期办理注册资本增加事宜。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活动。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