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9:20:05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4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
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董事李梦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次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
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确认。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事项,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