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10-29 18:36:55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相关行业监管及合规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和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六条 合规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合规要求覆盖全业务领域、全体员工、经营管理全链条,同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
(二)强化责任,注重协同。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合规”,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立足事先预防和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合规风险;通过惩戒手段和形成高压态势,达到警示和预防
目的。
(四)确保实效,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应从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及业务规模等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引发合规风险的实际问题。持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第七条 公司应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大力营造合规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合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会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前置研究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合规管理工作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五)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四)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五)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首席合规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等相关合规管理文件。
(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三)组织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业务和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五)向董事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审计部作为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在首席合规官领导下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实施考核评价。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六)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根据需求至少设置一名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合规管理员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收集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与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合规相关文件。
(二)做好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部署和信息通报。
(三)督促推进本部门合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建设。
(四)协调推进本部门合规管理培训和合规文化建设。
(五)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合规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追责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积极引导、支持公司律师充分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企业合规经营风险。
第三章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包括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操作指引等。
第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牵头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各项操作指引,针对劳动用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以及日常经营管理
中发现或暴露的合规管理缺陷,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二条 公司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 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审批,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合规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开展合规检查。开展合规检查,应客观公正并保留相应的证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支持,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 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规定向分管领导及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公司遇重大合规风险及事项,除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外,还须向上级单位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制定和实施合规整改计划,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公司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完善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核查,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加强专职、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的配备,通过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第三十条 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合规管理应当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司法监督等机制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内部审计部门适时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进行合规审计。公司可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参与评价和审计。
第三十二条 公司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业务和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所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评价。对员工和所属单位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引导、鼓励员工提出合规管理改进建议,宣扬守法诚信、合规经营典范,对在合规管理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激励奖励。
第五章 合规管理重点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治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文件的合规审查,提升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履职,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二)投资并购。公司投资行为应坚持审慎原则,全面分析项目风险,规范可行性研究论证,组织开展产业论证、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审查等重点环节工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三)合同管理。树立审慎签约、诚信履约的合规文化。重视合同管理与合规审查,严禁签订虚假合同。关注商业条款及商业条件不对等的商业合同。
(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