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7:16:30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
    补流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71,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632.2425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8 月 16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归还 5,000 万
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元、2025 年 10 月 24 日归还 15,000 万元,
                              合计归还 20,000 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 号)同意,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7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71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1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677,575.4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22,4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 0033 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1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将前次在规定期限内合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
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发行名称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756.85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资金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    37,048.28              24,301.43        65.59%
项目
年产 200 吨新型电    8,300.00                  758.72          9.14%
接触材料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3,900.00                3,817.08        97.87%
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383.96              20,383.96        100.00%
      合计          69,632.24              49,261.19              -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261.19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20,756.85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如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对于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