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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6:33:5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3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和广东南海黄种业发展
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南海种禽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种禽”)及其所属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
2.5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
和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
参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9、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5年10月20日,南海种禽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 2025 年综字0911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025年10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号),约定公司为南海种禽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2.2025年10月20日,广东南海黄种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黄种业”)与交通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综字0911-1号),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025年10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1号),约定公司为南海黄种业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3.2025年10月20日,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种业”)与交通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综字0911-2号),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025年10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2号),约定公司为广弘种业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号]主要内容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支)行
2.债务人: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主债权发生期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1号]主要内容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支)行
2.债务人:广东南海黄种业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2号]主要内容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支)行
2.债务人:广东广弘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主债权发生期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2,321.95万元(含本次公司对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号)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1号)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大沥2025年保字0826-2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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