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8:39:42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96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7.48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
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 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2.29%部分
旭辉、立信 元 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
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无纪律处分,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美芬,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雅琪,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1 个。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 154 万元,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
其他相关服务。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
议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