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6:28:58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1、厂房租赁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 108 号的厂房出租给苏州耀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天环保”)
使用,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止),租赁面
积为 35,162.80 平方米。
2、本次租金调整背景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并结合耀天环保的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合作共赢、互利互惠原则,经公司与耀天环保友好协商,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主体租赁价格进行调整并签署《房屋租赁降租及免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厂房租金由 29.68
元/平方米/月(含税)调整为 23 元/平方米/月(含税),并给予耀天环保 6 个月免租期作为对其在租赁期间自行处理厂房漏水问题的补偿。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议案》。本次租金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苏州耀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森
3、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 131 号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再生资源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危险品和医疗废物除外);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及污泥的收集清运(不含危险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搬运装卸服务;房屋租赁;承接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污水及污泥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业污泥节能减排干化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安装、维护;电镀设备、水处理药剂(不含危险品)、五金机电、日用百货、包装材料、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橡塑制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耀天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耀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租金调整标准: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止,厂房租赁
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 元/平方米/月(含税)。
2、调整后租金的支付期限、方式及逾期责任仍按原合同执行。
3、因厂房建成时间较久(分别建于2003年、2007年),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屋顶彩钢瓦腐蚀漏水现象,乙方已为此采取紧急处理。就此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给予乙方6个月免租期(自2029年1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作为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及本协议履行期间自行处理漏水问题的补偿。免租期内,乙方仍需承担原合同约定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4、若乙方拖欠租金累计金额超过保证金,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仍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原合同及本协议,没收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欠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调整租金、免租事宜是甲方基于长期合作共赢、互惠互助的原则而
做出的决定。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止不以任何理
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再次要求下调租金、减免
费用或延长免租期。
6、根据双方对账确认的《租金欠款对账单》,乙方应付未付的房屋租金自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于 2025 年 12 月 30 号前付清,逾期未付的,本协议第 1 条和
第 3 条视为无效,相关租赁价格及免租期的约定按原合同执行,同时乙方应按欠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清为止。
7、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立即终止。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4 条或违反原合同中关于终止条款约定的,本协议与原合同立即终止。
8、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租金、免租事宜是根据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并经友好协商后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租赁收入减少,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