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4 20:35:30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48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刘云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29),
  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93%。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刘云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云强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刘云强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刘云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刘云强      合计持有股数      820,340      0.13%      820,340      0.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085      0.03%      205,085      0.03%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615,255      0.1%        615,255        0.1%
  二、其他说明
  1、刘云强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云强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刘云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