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4 17:03:50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4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同时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整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体改制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72103686。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72103686。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万股。公司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万股,于2010社会公众股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FuchunjiangEnvironmental
Thermoelectric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 号。邮
政编码:311418。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增加“第九条”,后续条款编号顺延修改。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增加“第十一条”,后续条款编号顺延修改。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
承担管理职责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党章》的规定,公司建立党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党章》的规定,公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 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 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
引领作用。 引领作用。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删除“第十三条”,后续条款编号顺延修改。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热电联产,实现资源综合利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拓展循环经济,实现持用,大力发展热电循环经济,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 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践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立挥公司技术、人才、管理、规模和行业优势,积极发展相 足能源与环保双主业,坚持做精、做深、做强两大产业,
关行业,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最佳结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环保与综合能源产业协同,追求
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价值最大化,实
现企业与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
值人民币1元。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共16,000万股。各发起 第十九条 公司股改时向发起人发行共16,000万股,面额股
人认购的股份及持股比例如下: 的每股金额为1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及持股比例如下:
其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在浙江富春江环保 发起人 认购股份 认购比 出资方 出资时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拥有的净资产作价出资,认购 数(万股) 例 式 间
8,3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 浙江富春 2008年
限公司以其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 江通信集 8,320 52% 净资产 1月25
团有限公 折股 日
拥有的净资产作价出资,认购2,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司
15%,杭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