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4 15:51:47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8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54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1.99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
2、授予数量:454 万股;
3、授予人数:143 人;
4、授予价格:11.9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付忠璋 董事、总经理 20 4.41% 0.17%
姜丽花 董事、副总经理 20 4.41% 0.17%
魏勇 副总经理 10 2.20% 0.08%
解恒玉 副总经理 10 2.20% 0.08%
卜范智 副总经理 10 2.20% 0.08%
任典进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 2.20%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7 人) 374 82.38% 3.12%
合 计 454 100% 3.7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40%
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100Z0065 号】):截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 143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54,434,6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4,54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49,894,6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45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480,520 4,540,000 84,020,5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519,480 - 40,519,480
总计 120,000,000 4,540,000 124,540,000
七、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跨越 5%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78,884,418 65.74% 78,884,418 63.34%
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 38,333,456 31.94% 38,333,456 30.78%
召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 17,692,364 14.74% 17,692,364 14.21%
显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 17,692,364 14.74% 17,692,364 14.21%
扬帆
一致行动人:莱州亚通投资 5,166,234 4.31% 5,166,234 4.15%
中心(有限合伙)
注:
(1)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的权益变动跨越 1%的整数倍。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授予的 454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
总费用为 5,270.94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54.00 5,270.94 856.53 2,899.02 1,120.07 395.32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综合来看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中长远期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2025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