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中远海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3 17:35:56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5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发行数量:694,444,444 股
  3. 发行价格:11.52 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994.88 元
  5.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79,510,279.32 元
   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694,444,444 股新增股份
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票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 7 家。中远海运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94,444,444 股限售流通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5,465,220,839 股的 12.71%。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交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远海运集团《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总体方案。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本次发行,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 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二)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3. 发行数量:694,444,444 股
  4. 发行价格:11.52 元/股
  5.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994.88 元
  6. 发行费用:人民币 20,489,715.56 元(不含增值税)
  7.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79,510,279.32 元
  8.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 年 10 月 1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25BJAA13B049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 17:00 止,国泰海通收到特定对象汇入的认缴资金人民币
7,999,999,994.88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5 年 10 月 10 日,国泰海通将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公司
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025 年 10 月 11 日,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25BJAA13B0495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总数为 694,444,4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94.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489,715.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79,510,279.32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94,444,444.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7,285,065,835.32 元。新增投入资本均以现金形式投入。
  2. 股份登记情况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
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 保荐人(主承销商)意见
  (1) 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 号);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认为: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中远海运集团,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为中远海运集团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除中远海运集团属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之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发行人律师意见
      公司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
  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
  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介绍
      (一)  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括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 7 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股)                    (月)
 1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47,222,222  3,999,999,997.44    18
 2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1,666,666  479,999,992.32    6
 3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291,666  2,099,999,992.32    6
 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43,402,777  499,999,991.04    6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61,111  199,999,998.72    6
 6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7,361,111  199,999,998.72    6
 7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45,138,891  520,000,024.32    6
                      合计                        694,444,444  7,999,999,994.88    -
      (二)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MMXL
企业名称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万敏
注册资本          1,10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