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2 16:41:19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5-57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大可”)及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环保”)签订了《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将持有的众德环保 52%股权转让给西安大可,交易价格为 27,97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达刚控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已收到西安大可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合计 14,600 万元,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13,376 万元。
2024 年 10 月 18 日,股东孙建西女士与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曼格睿”)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建西女士将其持
有的 34,936,110 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曼格睿;2024 年 12 月 9 日,双方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对股份转让款支付以及协议的生效条款进行了变更。
为妥善解决西安大可与上市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2025 年 7 月 16 日,孙建
西女士与西安大可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孙建西女士向西安大可提供不少于16,000 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西安大可清偿因收购众德环保 52%股权事项形成的
对公司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简化支付环节,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孙建
西女士、曼格睿及西安大可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各方同意,曼格睿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时间分别向孙建西女士和上市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项:(1)曼格睿应向孙建西女士支付当期款项金额中应由孙建西女士承担的税款、交易费用
等必要费用;(2)曼格睿应向上市公司支付当期款项金额扣除前述必要费用后
的剩余部分。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孙建西女士、曼格睿及西安大可签订了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剩余款项金额及支付安排进行了约定:各方同意,曼格睿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上市公司支付剩余 7,600 万元股份转让款项。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曼格睿支付的 7,600 万元股份转让款,至此,
曼格睿已按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大可尚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5,776 万元。根据孙建西女士与西安大可签订的《借款合同》之约定,西安大可尚待支付上市公司的剩余款项由孙建西女士负责筹措。
公司将继续督促西安大可尽快履行剩余款项的支付义务,并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