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4 17:33:20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
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该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77.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4%,回购最高价格 10.8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46 元/股,回购均价 8.6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999.18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止目前,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尚在筹划阶段,已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除前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员工持股平台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刘长江先生出于(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公司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4,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14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前一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经营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
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拟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正按照计划组织编制该定期报告。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营基本面及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