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3 18:56:32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32,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999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32,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9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16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1,258万股;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
日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向符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58
万股,授予价格为 2.36 元/股。公司监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258 万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并上市。
  6、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对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申请解除限售。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 年 9 月 3
日;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3 年净利 润为142,086,515.57元,
    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较 2023 年增长 28.70%,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的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对激
        数量。                                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 116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 均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 件。
        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
    2、解除限售数量:5,032,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9998%。
    3、解除限售人数:116 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  本次解除限售
                          售数量    除限售数  除限售数  条件成就数量
 姓名        职务                                        占获授数量的
                        (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魏亮    董事、总经理      100        40        60          40%
        董事、财务总监、
杨津                      100        40        60          40%
        副总经理
马宝亮  副总经理          100        40        60          40%
  乔习学  董事              28        11.2      16.8        40%
  彭玉平  董事、副总经理    28        11.2      16.8        40%
  马维峰  董事、副总经理    22        8.8        13.2        40%
  边同乐  副总经理          22        8.8        13.2        40%
  王冰    董事会秘书        20        8          12          40%
  孟奎    副总经理(退休)    22        8.8        13.2        40%
  刘成友  副总经理(退休)    22        8.8        13.2        4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794      317.6      476.4        40%
  (业务)骨干(106 人)
            合计            1,258      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