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3 17:12:30
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0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3.9992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92 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办理 143.999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4.12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量(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崔贵贤 董事、副总经理 13.00 3.03% 0.04%
国兴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 2.33% 0.03%
梁金桓 副总经理 12.00 2.80% 0.04%
于仕龙 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纪荣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33% 0.03%
杨金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2.33% 0.03%
王玉华 董事 4.00 0.93% 0.01%
核心员工(114 人) 360.00 83.92% 1.17%
合计(121 人) 429.00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5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50%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3.68% 13.12%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50.83% 32.73%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A/Am
(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S≥90 分 80 分≤S<9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