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09 19:26:16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09:15 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160,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6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数为237,115,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78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所持股份数为2,04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4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所持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所持股份数为2,04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2%。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133,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8,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8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彭绍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121,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刘少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238,123,911 股 , 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0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LIM CHIN LOO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07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选举陈路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076,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余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075,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4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李文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074,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8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赵宝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238,082,244 股 , 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7,94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8%;反对6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弃权567,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21%;反对6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84%;弃权567,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9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7,950,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8%;反对6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1%;弃权569,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92%;反对6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89%;弃权569,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7,578,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69,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63%;反对1,0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118%;弃权569,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4,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隋晓姣律师、李乐乐律师现场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