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29 19:17:1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10.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1,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