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9:16:40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9 日
首次授予数量:1,600,000 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51 人
首次授予价格:10.35 元/股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10.35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贾艳 财务总监 6.50 3.25% 0.04%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等(共 50 人) 153.50 76.75% 0.93%
预留部分 40.00 20.00% 0.24%
合计 200.00 100.00% 1.2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35 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
分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一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
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限售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限售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
第三个限售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4%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限售期 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0% 低于 16%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限售期 202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2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30% 低于 24%
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情况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 An≤A<Am X=A/Am
业收入(A)
A<An X=0%
公司根据各考核年度考核指标的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对应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 分以上 80-90 60-80 60 分以下
(含 90) (不含 90) (不含 80) (不含 6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4 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