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7:59:42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5-09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 502 号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0,325,4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757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官江先生担任本次股东会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罗大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15,142,724  99.0687  14,545,494  0.8921  637,200  0.0392
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15,186,924  99.0714  14,500,194  0.8894  638,300  0.039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  6,035,421  28.4446  14,545,494  68.5522  637,200    3.0032
    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  6,079,621  28.6529  14,500,194  68.3387  638,300    3.0084
    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 杜羽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