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导航: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6:02: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导航”、“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理工导航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2025 年上半年”或“报告期”)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理工导航签订《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按有关
3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及其相关当事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5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行公司治理制度。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市公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及其控股股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该等事项。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及其控股股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
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5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查,不存在前述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项。
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公司的现场检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1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需要进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净利润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1.4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7.59 万元。公司本期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较高。公司主要从事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自有技术为客户提供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7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 1,379.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 1,236.69 万元,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5 年 1 月,公司与单位 A 完成 1 份某型惯导装置的合同签订,合同金额
17,579.38 万元(按中标单价计算,合同最终金额以军方审定价格为准);2025 年 4
月,公司与单位 A 完成 2 份某型惯导装置的合同签订,合同金额 6,526.60 万元(合
同价格为含税暂定价,最终价格待后续依据装备部下达的谈判措施,完成谈判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价格进行追溯),上述 3 份销售合同金额共计 24,105.98 万元。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此次产品的交付时间为 2025 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部分产品的生产及交付工作。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履约进度延后无法如期履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风险,或未来公司主要客户流失,或公司新客户开拓情况不及预期,收入规模及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及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快速更迭风险
公司所处的惯性导航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惯性导航技术涵盖了光、机、电制造技术、精密测量、微小信号处理、微小误差模型建立等关键技术,对技术创新的能力及投入具有较高要求,产品性能和产品创新均较大程度依赖于企业的技术水平及持续研发投入。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并致力打造领先于国内乃至国际的惯性导航技术平台。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持续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更新,或者科研与产业化不能同步跟进,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技术人才流失或泄密的风险
惯性导航行业亦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惯性导航系统研发生产涉及数十道工艺、不同专业学科知识的融合,需要相关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技术沉淀。同时,各环节的工艺配合和误差控制要求极高,需要相关人才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
和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