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奥特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21:20:49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
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同时也修订部分管理制
度。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
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
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化、标点符号调整、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调整等无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以及仅涉及文字表述 “或”调整为“或者”、“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及对应删除“监事”内容等与法律法规原文保持一致的,不再逐一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
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人提供任何资助。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
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
准的其他方式。 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 外。
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
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 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
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 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
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 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
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 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
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 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
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 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
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 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
供。 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

奥特迅00222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