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9-05 18:58:1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0027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 3 楼 119 室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 3 楼 119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触及 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银宝山新、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布拉德、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银宝山新股份,导致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94711Y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作寰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 3 楼 119 室
注册资本 4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1996 年 12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 3 楼 119 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胡作寰持有布拉德 61.23%股权,黄福胜持有
主要股东 布拉德 35.25%股权,史毅持有布拉德 1.76%股权,王冰持有布拉德
1.76%股权。
联系电话 15986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区的居留权
胡作寰 男 执行董事、总 中国 深圳 否 银宝山新副董事长
经理
银宝山新副总经理;惠
黄福胜 男 监事 中国 深圳 否 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 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需要,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
银宝山新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6),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80%。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布拉德累计减持股份 8,9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0%。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银宝山新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5),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912,2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布拉德累计减持股份 9,91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5);
银宝山新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9),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银宝山新股份不超过 7,638,000 股,不超过银宝山新总股本比例 1.5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情况增
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41.94 14.61 4,864.76 9.81
淮安布拉德
投资发展有 其中: 7,241.94 14.61 4,864.76 9.81
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表格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数值不符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3、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 495,612,000 股为基数测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3,771,800 股,减持比例 4.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2024 年 8 月 15 日 824,000 0.17
2024 年 8 月 29 日 8,100,000 1.63
淮 安 布 拉
德 投 资 发 大宗交易 2025 年 4 月 22 日 3,000,000 0.61
展 有 限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