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8-31 15:32:47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4 名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 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5、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此外,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各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