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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6:43:36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销售”)、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新制冷”)为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公司与森春机械、五洲销售,虹新制冷共同向银行申请资产池业务提供相互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 1,217.86 万元人民币,相互提供担保余额 1,217.86 万元人民币(本次互保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1,217.86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2,262.99 万元(其中包括:资产池业务相互连带责任担保 30,000 万元;内保外贷质押担保折合人民币 3,262.99 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在上述担保预计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洲销售、森春机械、虹新制冷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新昌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新昌支行”)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签署《资产
池业务合作协议》,同时,公司代表主办单位和成员企业与浙商银行新昌支行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签署《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向银
行申请资产池业务提供相互间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8 日;本次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向银行申
请资产池业务提供相互间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36,620.277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总资产 544,172.75
万元;净资产 300,161.49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89,433.78 万元;净
利润 8,295.4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五洲销售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
梅大道 38-2 号 8 幢,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学勇。经营范
围:销售:钢管钢材、轴承、轴承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配件、机械设备;生产
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1,781.22 万元;净资产
783.50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2,965.94 万元;净利润 31.42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
森春机械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6,285 万元;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 38-2 号 8 幢;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0,023.02 万元;净资产
28,013.50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50,325.56 万元;净利润 286.81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虹新制冷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
省绵阳市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智路南段;法定代表人:蒋明夫。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4,969.79 万元;净资产
7,563.64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7,150.94 万元;净利润 2,156.67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浙商银行新昌支行签订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甲方(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乙方(出质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池的主办单位乙方与成员单位(森春机械、五洲销售、虹新制冷)已与甲方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一致同意并授权乙方代表其签订本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的“乙方”均包含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乙方成员单位及指定境外集团成员单位根据本合同及《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在甲方处办理的各类融资
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
授信期间:12 个月,即 2025 年 8 月 8 日-2026 年 8 月 8 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4,000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5,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875.99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47,011.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3,362.99 万元(含资产池互保额度3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1,568.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8%。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6、《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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