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27 16:07:3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建湘 李 信 李 江
黄嘉辉 方啸中 李文生
周 敏
全体监事签名:
周凤辉 周 旺 张 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建湘 李 信 李 江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2
目 录......3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6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6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6
(四)股份登记情况......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7
(二)发行数量......7
(三)发行价格......8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8
(五)限售期...... 8
(六)上市地点......9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9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3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1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21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22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23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24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5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25
(二)联席主承销商......25
(三)发行人律师......26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26
(五)验资机构......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2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8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28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28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28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29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29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29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30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30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3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32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2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34
审计机构声明...... 35
验资机构声明...... 36
第五节 备查文件......38
一、备查文件目录......38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38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和胜股份
国泰海通、保荐人(联
席主承销商)、联席主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中信建投、联席主承销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方案》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邀请书》
《缴款通知书》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缴款通知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对象发行 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4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8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5 年 4 月 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
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向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发出了
《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499,999,994.97 元,发行股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
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8 月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9Z0005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获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
2025 年 8 月 21 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已先
行支付)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5]519Z0004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45,15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2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 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32,854.7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67,140.24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30,845,157.00 元,新增资本公积463,021,983.24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拟募集资
金金额 50,0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对应的股数、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 279,114,081 股的 30%(即 83,734,224 股,含本数)的
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0,845,15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4.97 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 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34,458,993 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