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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7:14:4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杰转债”赎回价格:100.9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8 月 19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5 日
5、赎回日:2025 年 9 月 26 日
6、停止转股日:2025 年 9 月 26 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10 月 9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杰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杰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东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东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东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
杰转债”,将按照 100.9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东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东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杰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8.0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0.465 元/股),已触发“东杰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东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东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东杰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182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10月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57,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2”,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10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 406,509,381.00 股增至407,336,358.00 股。公司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7,336,35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1975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78,097.29 元(含税)。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杰转债”转股价格由 8.06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0.465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东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东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95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5 年 9 月 26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347/365≈0.9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5=100.9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东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东杰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东杰转债”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停止交易。
3、“东杰转债”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9 月 26 日为“东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
的“东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东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10 月 9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账户),2025 年 10 月 13 日为赎回款到达“东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日,届时“东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东杰转债”持 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
电话:0351-3633818
邮箱:sec@omhgroup.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东杰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东杰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东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 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 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核查意见;
3、关于公司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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