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6:53:43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及其他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文清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北京小镇共享中心2号楼F座31室
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19MACU4QU18P
成立时间 2023年8月17日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阮佳林 800 80%
2 邓文清 200 20%
3、登记备案情况
湃圃基金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编码:P1074728。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湃圃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5、信用情况
湃圃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合伙人
目前投资基金处于募集期,除铂科新材外,其他合伙人尚未最终确定。铂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杜江华
注册资本 28,024.3115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1301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69395982X0
成立时间 2009年9月17日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
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
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
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
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
产。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铂科新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信用情况
铂科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投资基金名称: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
2、投资基金规模及认缴出资情况: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万元) 资比例
1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40%
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32.00%
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00%
4 待定 有限合伙人 15,900.00 63.60%
注:合伙人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8 年,其中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 2 年,最多延长 1次。
2、投资方向:以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先进制造产业为主投方向。
3、决策机制: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的投资表决机制,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执行投资。
4、收益分配:合伙企业任何可分配的现金收益,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基金应付而未付的合伙费用,如基金管理费、基金开办费、托管费、为投资及退出项目而发生的各种税费;
(2)若有剩余,分配全体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同步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
至使全体合伙人累计所获分配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其投资于该项目的实际缴付出资;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截至分配时点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
(3)支付门槛回报:全体合伙人出资本金全部返还完毕后,如有剩余,总实缴出资金额年化 8%(单利)以内的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比例分配;
(4)分配超额收益:以上分配之后若有剩余收益(即超额收益)的,超额收益的 80%归于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截至分配时点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超额收益的 20%(“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归于普通合伙人。
5、退出机制:
(1)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本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2)普通合伙人退伙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本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则可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转让权益,否则本合伙企业即应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四、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和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和重点培育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中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相关的发展方向和优秀企业,实现与公司现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进而推动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双提升。
公司对投资基金不具有重大影响,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各方保持沟通,尽快推进合伙协议的签署,并密切关注合伙企业备案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合伙企业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总经理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