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9:03:36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且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
性公告
股东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252,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 4.99999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
了《关于监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嘉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 1.593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嘉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股东南京
嘉景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37,500 股,减持比例 0.5060%。本次权益变动
后,股东南京嘉景持有公司股份 10,252,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0%。持股比例降到 5%以下,并触及 1%的整倍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期间 均价(元) (股) 司总股本比例
(%)
南京嘉景 集中竞价 2025 年 7 月 4 日 10.92 1,037,500 0.5060%
-2025 年 7 月 18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90,115 5.5060% 10,252,615 4.999990%
南京 其中: 11,290,115 5.5060% 10,252,615 4.999990%
嘉景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存在回购股份,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比例为 5.5480%,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为 5.0381%。
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西路 148 号 2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7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南京嘉景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37,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5060%,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5060%下降至
4.999990%。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嘉景持有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过程 10,252,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90%,本次权益变
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监管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 捷安高科 股票代码 300845
变动类型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03.75 0.5060
合 计 103.75 0.506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90,115 5.5060% 10,252,615 4.9999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90,115 5.5060% 10,252,615 4.9999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南京嘉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 1.5935%。其中通过集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向、计划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比例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例。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南京嘉景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股东南京嘉景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目前,南京嘉景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南京嘉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