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6:55:19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06.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4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6,83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78,915,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783,770.2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5,131,629.8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22360 号)。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 113,785,185.29 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 1,415.09 元,原因是实
际发生的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信息查询服务费减少 1,415.09 元。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 截至2025年7月18日募集
资金投资额
1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124,696.40 124,713.34
2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 39,346.99 35,240.59
3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51.24 2.77
4 补充流动资金 54,818.39 54,946.38
合计 226,513.02 214,903.08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E)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A)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B)
E=A-B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
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 57,364.63 39,346.99 35,240.59 4,106.40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降本增效原则,持续优化采购流程,提升工程和设备采购的性价比,严格把控各项支出,合法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建设环节对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另外,该项目立项较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建设,从严控制募集资金置换,部分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长沙市城
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106.40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合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同时,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
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106.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
渣填埋场工程项目”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节余资金 4,106.4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于军信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