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18 18:49:2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帝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雄帝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6 号)核准,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896,551 股,发行价为29 元/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79.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301,886.78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06,506.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91,58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2﹞3-19 号)和《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免公司发行登记费用不含税金额 6,506.18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 195,098,092.22 元。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盈利模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三)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智慧交通 SaaS 平台 48,574.19 13,709.81 1,763.64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5,800.00 5,822.38
小计 63,574.19 19,509.81 7,586.02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说明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智慧交通 SaaS 平台 2026年 3 月 31日 2028年 3 月 31日
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5329200820921 56,388,124.40
喜年支行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881066688832 19,783,454.99
合计 76,171,579.39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智慧交通 SaaS 平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及部分地方财政紧张的影响,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市场变化与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拟将“智慧交通 SaaS 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后续,公司将力争加快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夯实和完善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选择,仅涉及项目实施延期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汇报并进行解决,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做出的募投项目实施延期调整,符合公司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根据公司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做的调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甘 露 杨惠元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