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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暨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8 20:45:47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暨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韵达”“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陈政和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无限”“标的公司”“目标公司”)合计56.029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上述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亿联无限56.0299%股份,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产业布局,但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亿联无限56.0299%股权。其中,向陈政购买51.1494%,向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远智联”)购买4.8805%,合计购买标的公司 56.0299% 股权。亿联无限总体评估作价为6.28亿元,对应56.0299%股权估值为3.5187亿元。交易各方于2025年7月8日签订《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光韵达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5】255号)的评估值为基础,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由各方协商确定为351,867,789.7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亿联无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大于5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陈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30911198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就职单位: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陈政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经查询,陈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TRM37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小妮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011号白沙物流公司仓库之二308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7日
出资额:10.0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姜思田 4.00 39.96
2 陈蔚 3.00 29.97
3 游文杰 3.00 29.97
4 苗小妮 0.01 0.10
合计 10.01 10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博远智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经查询,博远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92998U
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政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4,128.76万人民币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A座501
经营范围:网络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宽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及其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网络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宽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政 2,111.8387 51.1494
2 王周锋 1,316.1942 31.8787
3 亿联合伙 402.6018 9.7512
4 博远智联 201.5023 4.8805
5 王鹏飞 96.6244 2.3403
合计 4,128.7614 100.0000
标的资产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根据本次交易协议,陈政和博远智联同意并保证,相互放弃并确保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其拥有的本次交易转让股权相关的优先购买权。
(三)标的资产的历史沿革

1、2012年9月,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与其后区别,以下简称“亿联有限”)设立
2012年8月30日,陈政、张光龙、徐海雯、王鹏飞召开股东会并共同签署《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决议共同设立亿联有限,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陈政认缴出资4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张光龙认缴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徐海雯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王鹏飞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2012年9月10日,亿联有限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市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卫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9月7日出具的“卫亚验字[2012]第02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9月7日止,亿联有限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合计15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亿联有限于2012年9月成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政 435.00 130.50 87.00
2 张光龙 35.00 10.50 7.00
3 徐海雯 20.00 6.00 4.00
4 王鹏飞 10.00 3.00 2.00
合计 500.00 150.00 100.00
2、2013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15日,亿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陈政将其持有的亿联有限6%股权转让给张泽、2%股权转让给孙志强,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日,亿联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章程。
2013年3月15日,陈政与张泽、孙志强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书约定,陈政分别将其持有亿联有限6%股权(对应实际出资9万元)作价9万元转让给张泽、2%股权(对应实际出资3万元)作价3万元转让给孙志强。同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就陈政分别与张泽、孙志强签署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了公证。
2013年4月8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向亿联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联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政 395.00 118.50 79.00
2 张光龙 35.00 10.50 7.00
3 张泽 30.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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