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20:24:13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2,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及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3 日和 2025 年 7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进展的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42、2025-070、2025-073 和 2025-0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11日、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043 和 2025-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38%(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14,158,291 股),最高成交价为 52.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74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4,975,167.82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
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
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000,00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38%(截至目
前,公司总股本为 114,158,291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认购新股、质押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