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49:21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4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7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