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赛维时代: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21:48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8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维时代”)于 2025 年7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6,947,169.66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 16,459.29 16,459.29
心系统建设项目
2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 9,015.69 9,015.69
3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 8,770.67 8,770.67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62,245.65 62,245.65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要,
为 更 好 地 整 合 公 司 资 源 , 公 司 拟 增 加 全 资 子 公 司
HONGKONG WEDO ECOMMERCE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运德”)、深圳市君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翎科技”)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香港”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网络”)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实施地点扩大至美国、欧洲全域,以助于公司搭建完整的品牌营销网络。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项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实施主体 原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
目 地点
物 深圳、义 深圳、义
流 深圳市前海运德供应链 深圳市前海运德供应链管 乌、广州、 乌、广州、
仓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成 厦门、杭 厦门、杭
储 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 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州、英国曼 州、英国曼
升 司、LinemartInc、 LinemartInc、Linemart NJ 切斯特、日 切斯特、日
级 Linemart NJ Inc、 Inc、DARWIN 本东京、德 本东京、德
建 DARWIN FASHION、 FASHION、赛维网络、 国汉堡、东 国汉堡、东
设 赛维网络 香港运德、君翎科技 莞、越南、 莞、越南、
项 美国、欧洲 美国、欧
目 等 洲、香港等



设 赛维时代、香港兰玛 赛维时代、香港兰玛特、 深圳、香
与 特、 Linemart GmbH、 港、德国柏 深圳、香
渠 Linemart GmbH、 林、美国爱 港、美国、
道 Vanpowers LTD、赛维网 迪生等 欧洲等
推 Vanpowers LTD 络
广


四、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根据市场环境和在建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增加公司服务覆盖范围和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运德、君翎科技及赛维网络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运营管理效率,且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保荐机构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
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系基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本次变更及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赛维时代301381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