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苏豪弘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03 17:02:1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 2 5 年 7 月 10 日 ﹒ 南 京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有关事项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2 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宏伟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唐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选举韩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与提问
六、议案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在会议文件上签字
十、会议结束
目 录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4
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5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3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3
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5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
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2024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章程(2025 年拟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江苏省工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江苏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改制组建,经江苏省体制改 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改制组建,经江苏省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4]280 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定 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4]280 号文件批准设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913200001347643058。 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643058。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2024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章程(2025 年拟修订)》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由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和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章程(2024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章程(2025 年拟修订)》
食品销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 营;食品销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依法须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为准)
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 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第二类医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