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财务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7-02 18:37:5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
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二章 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和组织
公司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置财务中心,履行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职能,配备必要
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定与组织实施公司会计政策、成本核算、内部控制、岗位职责等相关财务制度体系;
(二)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
(三)组织公司会计核算,编制、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四)负责公司成本与费用控制,保管公司现金资产,监督在用资产、未用资财及财产权证的安全与完整;
(五)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与税收政策协调,及时进行申报纳税;
(六)负责公司资金计划、对外融资,协助资金回笼等资金筹集使用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实施销售等相关部门经济目标责任制;
(八)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监督与控制,维护各类经济活动秩序;
(九)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审查经济合同等工作;
(十)负责建立并保管公司的财务资料与会计档案;
(十一)负责拟定公司财务人员考核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公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与后续教育,监督与指导财务工作;
(十三)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公司临时布置的任务。
第六条 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培育“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廉洁严谨”的职业素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除公司授权外,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或泄露公司会计信息。
第七条 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公司账
簿体系。
第八条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
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
第九条 会计工作交接。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
的财务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条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
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
人民币。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
发生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第十三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
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
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 金融工具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一)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二)金融工具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