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2 18:01:41
证券代码: 688469 证券简称: 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 2025-039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芯联先锋”),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芯联先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已实
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 12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现芯联先锋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
请人民币 4 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审批要
求,公司拟为芯联先锋本次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
保期限匹配贷款期限,贷款结清之日起担保履行完毕。上述担保方式为第
三方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
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 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3、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4、法定代表人:赵奇
5、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
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限自有房屋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44.85%的股权,绍兴富浙越芯集成电路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31%的股权,工融金投一号
(绍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73%的股权,绍兴滨
海新区芯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6.55%的股权,其他
股东持有28.56%的股权。芯联先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 元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资产总额 14,321,002,342.55 14,305,016,584.46
负债总额 5,504,134,728.78 5,473,823,358.02
净资产 8,816,867,613.77 8,831,193,226.44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营业收入 321,750,047.55 838,682,093.31
净利润 -239,846,081.78 -1,299,445,104.00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经天职国际审计
8、被担保方芯联先锋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
9、 芯联先锋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
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
内办理包括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 具体事项
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确保芯联先锋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通过与政策性银
行的合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决
定其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
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6 月 24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9,421.35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鑫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生活园区购
房并按揭贷款的员工提供的过渡性担保金额, 以及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芯联先锋的连带责任担保 12 亿元,两笔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9%、 4.37%。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