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2 18:00:40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052,4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086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学敏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叶清东先生、余跃明先生
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81,935,069 99.8569 109,809 0.1338 7,600 0.0093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1,935,069 99.8569 109,809 0.1338 7,600 0.009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1,936,069 99.8581 109,809 0.1338 6,600 0.008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
1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962,900 96.1884 109,809 3.5648 7,600 0.2468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
2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2,962,900 96.1884 109,809 3.5648 7,600 0.2468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3 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2,963,900 96.2208 109,809 3.5648 6,600 0.214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议案 1、2、3 为回避表决议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
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志已回避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易明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