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22:09:10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竟伟的一致行动人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谊商贸”)持有公司股份 78,425,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0%),穆竟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琪、穆竟男、凯谊商贸合计持有公司 415,455,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72%)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凯谊商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凯谊商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的 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现将凯谊商贸本次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 78,425,019 7.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凯谊商贸(分立前为“河南省新谊药业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凯谊商贸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凯谊商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凯谊商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凯谊商贸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凯谊商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