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岩石: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9:13:26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17,995,603.17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5民初851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原告”)诉上海光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金融借款一案,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081)。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原告按约向被告一放款,被告一逾期未还。
(二)判决的内容
1、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17,672,806.66
元,支付利息 155,998.08 元及截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的逾期利息 688.43 元;
2、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起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息之和 17,828,804.74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175%计算);
3、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 30,000 元;
4、如被告一逾期不履行上述第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一协议,
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401 室的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
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 3,000 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一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5、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二
履行连带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案件受理费用 130,91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 200 元,三项合
计 136,110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在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了借款的本金并计提了利息,因本次诉讼
尚未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