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8:14:09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齐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齐河”)。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5 年 6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 88,984.55 万元
保证担保。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5 年 6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 83,802.11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国贸青岛提供的 22,666.93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齐河提供的 387.75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青岛、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贸齐河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 1,012,000 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567,641.18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6,448.73万元信用证,于2025年6月5日与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ZX25060001430803的《开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6月6日办理完毕。
2025年5月7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500000034099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2,385.23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6月10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610001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6月12日办理完毕。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9,7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6月24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西中银司借字33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6月30日办理完毕。
2025年2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72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8年2月2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4、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立3,00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6月22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进口开证字0622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6月30日办理完毕。
2025年1月7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GC2024092900000046,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2,944万美元信用证, 于2025年6月25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青西交银202506的《综合授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6月30日办理完毕。
2025年4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西金能保证202501号,担保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申请开立2,852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5月9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509001号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5月12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9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2700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办理20,001.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12月10日签订编号为0978023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4年12月1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10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12月17日签订编号为0981020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17日,
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67162001,担保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青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2,86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5月15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120250000241的《进口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5年5月15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10日,金狮国贸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5年5月9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250000503,担保期限自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农业银行申请流贷30,000万元,于2023年2月16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10120230001393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贷于2023年2月17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20日,金能化学青岛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50万元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农业银行申请流贷15,000万元,于2023年2月28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10120230001837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贷于2023年2月28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20日,金能化学青岛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25万元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240000358,担保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4、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立2,944万美元信用证,于2025年5月13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5年青进口开证字0513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5年5月20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13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
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5年1月7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C2024092900000046,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5,428.45万元,于2023年3月30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161200030-2023年齐河(保)字00036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2025年6月16日,金能化学齐河将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本金387.75万元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3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年齐河(保)字0018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4日,担保金额50,000万元。2023年3月30日,金能化学与工商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年齐河(抵)字0014号,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证,于2024年6月18日与华夏银行签订编号为QD0140520240010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4年6月2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23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业务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6月13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D01(高保)20240016,担保期限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5年4月2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编号为青光银麦岛贷字第2024011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于2025年1月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能化学青岛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本金100万元归还,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光银麦岛高保字第2024011号,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