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黄国洲)
公告时间:2025-06-30 20:35:47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塑控股
股票代码:0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国洲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复州大道东 113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股东变更)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直接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华塑控股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国洲
天津信盛 指 天津信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通万华 指 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黄国洲、巫向红将其所持有的成都信通万华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至天津信盛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黄国洲不再间接持
有华塑控股股份
本报告书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主要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国洲
曾用名(如有):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2427************
住址:湖北省仙桃市复州大道东 113 号
通讯方式:湖北省仙桃市复州大道东 113 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 年【6】月【26】日,信通万华两名自然人股东黄国洲、巫向红将所持有的信通万华 100%股权转让至天津信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通万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黄国洲作为信通万华前控股股东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直接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信通万华 70%股权,间接持有华
塑控股 8616.30 万股,占华塑控股总股本的 8.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华塑控股的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直接或间接持 直接或间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数量(万 数量(万 比例 变动比例
股) 股) 股)
黄国洲 8616.30 8.03% 0 0 0 8.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 年【6】月【26】日,信通万华两名自然人股东黄国洲、巫向红将所持
有的信通万华 100%股权转让至天津信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通万
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黄国洲作为信通万华前控股股东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通万华直接持有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123,090,000 股股份,占华塑控股总股本的 11.47%,上述股份中 9,848 万
股股份质押给天津信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司法冻结等权利
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国洲
2025 年 6 月 30 日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223 号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华塑控股 股票代码 0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国洲 信息披露义 湖北省仙桃市复州大道东 113 号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6,163,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03%
通过信通万华间接持有
股票种类: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86,163,000 股
变动比例:8.0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转让信通万华 70%股权,不再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注: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否□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